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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6-07-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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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云南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四标段)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内容涵盖“河湖水系连通、堤岸功能改造、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监管设施建设、区域发展支持”共计6大项23个具体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7-25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经办人: 向建兴
办公电话: 18760880848
招标代理机构: 诺达数智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向亮
经办人: 向亮
办公电话: 17869537369 移动电话: 178695373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600101001001
标段名称: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8-01 0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9 09:00
开标地点: 维西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60.5290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包括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庆福河与永春河汇口段治理工程、永春河三家村段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附承诺书或网络截图),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即可,不对备案赋码作要求。 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2)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有部分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须提供详细的相应资料,并对是否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进行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600101001002
标段名称: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8-01 0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9 09:00
开标地点: 维西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30.52658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二标段:主要包括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永春河县城段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附承诺书或网络截图),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即可,不对备案赋码作要求。 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2)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有部分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须提供详细的相应资料,并对是否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进行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3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600101001003
标段名称: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8-01 0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9 09:00
开标地点: 维西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29.58222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三标段:主要包括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永春河高泉村段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附承诺书或网络截图),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即可,不对备案赋码作要求。 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2)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有部分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须提供详细的相应资料,并对是否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进行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4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600101001004
标段名称: 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8-01 0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9 09:00
开标地点: 维西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89.03605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四标段:主要包括维西县永春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永春河嘎嘎塘村段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附承诺书或网络截图),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即可,不对备案赋码作要求。 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2)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有部分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须提供详细的相应资料,并对是否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进行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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