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标讯>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CGZ202605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1合同包最高限价:报告表最高限价为1.5万元/个,报告书最高限价为3.5万元/个。监测最高限价为0.6万元/个;包2合同包最高限价:报告表最高限价为1.5万元/个,报告书最高限价为2万元/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包: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包:2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10时30分
七、其他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
2.项目编号:ZYCGZ202605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采购标的允许
进口数量合同包
最高限价所属行业投标
保证金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否1项报告表最高限价为1.5万元/个,报告书最高限价为3.5万元/个。监测最高限价为0.6万元/个。其他未列明行业0包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采购标的允许
进口数量合同包
最高限价所属行业投标
保证金
2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否1项报告表最高限价为1.5万元/个,报告书最高限价为2万元/个。
其他未列明行业0
4.需要落实的招投标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包:2
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2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2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9.2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2026年09月03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