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CT设备年度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CT设备年度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T-26-0804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CT设备年度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16年购置的一台东芝uilionTSX-101ACT设备整机(球管除外)保修服务,含人工、所有配件,另含二次预防性保养。包含主机、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工作站等备件更换和人工费,不包含本设备之外另外配置的产品(如高压注射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CT设备年度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CT设备年度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维保服务商应当具备有效期内《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必须包含: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9、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10、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CT设备年度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MT-26-08040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400000.00元(人民币)
5、服务内容:2016年购置的一台东芝uilonTSX-101ACT设备整机(球管除外)保修服务,
5、服务内容:2016年购置的一台东芝uilionTSX-101ACT设备整机(球管除外)保修服务,含人工、所有配件,另含二次预防性保养。包含主机、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工作站等备件更换和人工费,不包含本设备之外另外配置的产品(如高压注射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期内《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必须包含: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5、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注报名须提供以上材料,纸质材料或上传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如:授权报名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线上报名投标人请妥善保存上传的报名材料纸质件,开标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09月24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开标所需的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应包括投标文件Word版及含签字盖章的PDF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