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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6年度》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6-09-08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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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云南

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B-2026-0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76万元,招标人为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4.7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0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HB-2026-024

2.项目名称: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3.项目预算金额:34.7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4.76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34.761项采购口腔综合诊疗椅2套、口腔科牙椅水路消毒机1套、牙科电动抽吸机1套、中心供氧制氧机1套、

台诊疗椅2套、口腔科牙椅水路消毒机1套、牙科电动抽吸机1套、中心供氧制氧机1套、中心供氧综合设备带、除颤监护仪1套,详细服务需求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_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_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c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同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未携带以上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不予领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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