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标讯: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标讯: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53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需提供资料: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535
2、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0000.00元
最高限价:26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260000.002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安装并调试完毕。
5.5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提供壹年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须符合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为生产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为准,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可自行承诺】投标人不附或少附相关查询页不应视作投标无效,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信息作为评标依据。
联系人:张工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