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个供热站委托运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A7、A15供热站)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个供热站委托运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A7、A15供热站)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X2026(CG)-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个供热站委托运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6万元,招标人为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价:236万元,第一标段(香格里拉城区A4,A25,A36,A40供热站+德钦梅里花苑供热站):170万元,第二标段(A7、A15供热站):6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个供热站委托运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A7、A15供热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个供热站委托运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A7A15供热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2025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地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拟派本项目人员: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配置项目人员。其中锅炉作业人员须持有项目代号G1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项目代号A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拟派人员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统筹7个供热站运营维护及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投标人可提交岗位人员清单或具体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应包含人员姓名、岗位证书、劳动合同或派遣合同)。拟派人员可为非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提交的人员名单到岗,所有人员具备对应岗位证书。若中标后,到岗人员数量、岗位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主张赔偿。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提供相应承诺。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