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XG-2026-SG034)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联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10处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5037m²。主要实施挖方1.49米(路面结构层0.49米,换填1米),级配砂砾0.2米,水稳0.18米(水泥含量4.5%),沥青7+4(AC25-7厘米、AC16-4厘米),安装挡车杆,道闸,标识标线,路界石,路沿石,监控平台,智能化收费平台。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清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及以上资格,且需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十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提供本单位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1)提供原件,(2)-(5)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6: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6: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