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73-2641GNJLFWCS28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4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6:00前;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4.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4.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4.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四平市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平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641GNJLFWCS2820
项目名称: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GE64排CT球管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数量
1 GE64排CT球管
采购服务项目详见文件第八篇1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6:00前;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4.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4.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4.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3.1.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四平市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四平市
五、开启
5.1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四平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