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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6年医疗设备及信息系统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6年医疗设备及信息系统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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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3512

项目编号: NXWF-2026-084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6年医疗设备及信息系统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心理CT系统 心理CT系统 其他医疗设备 1 心理CT系统,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00000.00
二标段:手术麻醉系统 手术麻醉系统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手术麻醉系统,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350000.00
三标段:鼻咽喉内窥镜清洗平台系统 鼻咽喉内窥镜清洗平台系统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1 鼻咽喉内窥镜清洗平台系统,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80000.00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9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10)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10 11:15:17 至 2026-10-1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0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联系方式: 0951-862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层      
       联系方式: 0951-5968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纳银浩楠
       电话: 0951-86290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佳琪、马迪、王丽楠
       电话: 0951-5968220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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