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标讯-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大关木杆寿山区块小修作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大关木杆寿山区块小修作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大关木杆寿山区块小修作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大关木杆寿山区块小修作业技术服务项目(入围招标)。
2.2招标编号:XNZX2026-420ZB
2.3项目概况:为满足招标人生产过程中的井下作业需求,保障招标人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区块内所有处于生产阶段的井的稳产及安全运行,招标人计划实施大关木杆-寿山区块小修作业技术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覆盖招标人在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区块内的所有处于生产阶段的井(包括但不限于评价井、先导试验井、生产井等)。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3家专业服务企业。项目实施地主要集中在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高桥镇、寿山镇、吉利镇等地,不含硫化氢产层埋藏深度约1500-2200米。
2.4招标范围:
2.4.1完成招标人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区块小修作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修井机、辅助设备及井控设备拆迁安装,修井机及工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井控设备、工作油管、内防喷工具及其相关配合接头等),井下作业用水,甲供料(含油管、套管、套管头和采气井口等)运输、现场装卸及保管,甲供料加工件(含变扣接头、油管短节等)的加工和运输,井筒作业(含压井、通刮洗工具及作业、安装井口及试压、井口整改)等工作。零星工具(含打捞工具)加工、装卸及保存,工程复杂处理,交接井(含等待交接期间的现场值守),井下作业施工方案编制、技术方案论证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及补偿(含噪音污染补偿等)。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各项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2.4.2小修作业消耗材料(钢圈、密封脂等)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关文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等。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钢圈、密封脂等)进场后需由招标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使用。
注:(1)为保障服务质量及效率,本项目拟选取三家单位作为中标人承揽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开展大关木杆寿山区块小修作业技术服务工作。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确认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投标人须明确知悉,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不向中标人做任何具体小修作业工作量承诺。同时,除据实产生的小修作业服务费用外,不对中标人因非小修作业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方案补偿费等)进行经济补偿。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及投产要求。验收程序按国家、行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符合《SY/T6690-2016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Q/SH0098-2011油气水井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SY/T5727-2014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T6127-2006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若相关标准规范存在作废、废止等,则以最新标准规范或替代标准规范为准),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止。
2.7项目实施地点: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区块内。项目实施地主要集中在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高桥镇、寿山镇、吉利镇等地。
★2.8合同组价原则及工作量分配原则:
2.8.1合同组价原则:本项目各工序的合同含税单价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合同中对应工序的含税单价=本项目第一中标人对应工序的含税单价×50%+本项目第二中标人对应工序的含税单价×30%+本项目第三中标人对应工序的含税单价×20%。
2.8.2工作量分配原则:有修井作业工作量时,招标人将同时向三家中标人发出修井作业邀请函,若仅有其中一个中标人响应该次修井作业邀请,则由对应中标人承担该次修井作业。若有多个中标人均响应了该次修井作业邀请,则优先以该次修井作业承诺的修井队伍、机械器具及物料到场时间最短(原则上单次修井作业的修井队伍、机械器具及物料到场时间不能超过2个日历天,若存在特殊情况,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的中标人承担该次修井作业。若多个中标人均响应了修井作业邀请,且该次承诺的修井队伍、机械器具及物料到场时间相同,则按照本项目评标时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以推荐顺序靠前的中标人承担该次修井作业。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10报价方式: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按含税固定含税包干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本项目的服务报酬、设备人员动复员费、异地搬迁费、井间/井组间搬迁费、停等费、人工费、材料费、动力费、设备费、保险费、税金等与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内相关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调整税率的,则以不含税价按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
2.11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小写人民币1,8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上一级独立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同一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如钻井或井下作业或修井)。若投标人注册地政府另有规定的,以投标人注册地政府规定为准(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具有3项石油与天然气行业修井服务合同业绩(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至少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最迟落款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司钻应取得司钻证并具备司索指挥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司钻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自然月中的任意连续2个自然月的社保证明。
法定持证上岗:所有拟派人员必须全员持有HSE证、井控证、硫化氢证。吊装及起重指挥和作业人员需分别持Q1/Q2特种设备操作证。
3.5队伍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其至少能够提供2支石油与天然气行业小修作业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8人,且应在拟派人员名单中列明各自拟担任岗位),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齐全作业设备、施工工具、作业人员等(须由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财务说明文件及财务报表(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情况,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财务说明文件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说明文件及财务报表(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情况,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财务说明文件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投标人上一级独立法人的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2)条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招标。如投标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若为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或授权其投标的上一级独立法人机构满足资格要求均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使用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