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标讯>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首发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2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7093673.58(元)
2.3本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供货及提供的服务:
2.3.1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以及相关要求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2.3.2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配套设备的制作、安装、深化设计、包装、运输、卸货、检测、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复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等。
2.4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资质,近5年(2021年11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货架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资质,近5年(2021年11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货架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资质,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本项目核心采购设备为货架,本条款第(2)、(3)项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单一品牌唯一代理商约束要求,仅适用于货架相关设备。
其他附属配套设备均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应当列明外购设备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信息,投标人须对全部供货设备的质量、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3.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货物采购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