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标讯>长沙市泉星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泉星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L-2026ZB03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泉星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800000.00元/年,2400000.00元/三年,招标人为长沙市泉星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长沙市泉星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学校地处湖南省长沙
市长沙县泉塘街道社塘路181
号,2026学年小学部共有58个班级,有学生及教职工不超过2800人,食堂采用劳务外包的经营模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市泉星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7、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8、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