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城市项目建设中心关于广汉市房湖片区城市生态修复及绿地系统完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汉市房湖片区城市生态修复及绿地系统完善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汉市房湖片区城市生态修复及绿地系统完善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项〔2026〕6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汉市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本地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汉市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项〔2026〕6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汉市。
2.2项目概况:项目拟实施房湖公园生态修复并完善公服配套,建设内容包括:房湖水体生态修复13500㎡、海绵设施植入13500㎡等生态工程;改造建筑4500㎡,更新硬质铺装7941㎡;改造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系统,实施照明、安防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生态停车场2400㎡(80 个停车位),全面提升片区生态品质与公共服务能力。
2.3 标段划分:勘察、初步设计1 个标段。
2.4 勘察、初步设计工期:40 日历天(勘察:勘察报告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止;设计: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方案设计 10 日历天、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至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时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勘、详勘、测绘、管探)、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6 项目投资额:估算总投资10395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7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7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9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8-5220703、0838-522900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汉市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 四川省广汉市长沙路东一段28号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838-523148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项目负责人: 李娟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08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