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新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灵武市新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新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灵武市新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6〕1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5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12万及市财政配套资金109.9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武市新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干沟城区段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液压升降闸1座,净跨16.5m,闸高2.0m;对1#、5#和6#水系区域进行清淤疏浚和生态治理;新建强排泵站1座,建筑面积25㎡;铺设管/渠道1205m;建筑物工程4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 ”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至2026年08月19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相关要求于上述时间及地址自行登录办理。
4.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频》。
4.5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远程异地评标说明: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6.2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IE11版本)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登录。
6.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资料》,尽快熟悉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新点热线寻求帮助。
6.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2日上午10时00分。
7.评标、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130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务局
地址:灵武市西平街142号
联系人:马小刚
电话:0951-40217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联系人:李庆(项目负责人)、李静、黄卫平、刘芳
联系电话:0951-8659304
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