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团队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团队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LS‑Z20260825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团队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LNLS‑Z2026082501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团队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7300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通过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厨艺精湛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为广大师生提供早、午餐。供应商要按照国家、省市等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保证平衡膳食,配餐科学,食材绿色环保,服务优质,严格执行用餐各项管理制度,服从从学校监管,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团队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分校食堂管理团队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
购买,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