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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0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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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天津

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X2026-1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9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TZX2026-116

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总预算为1794万元,最高限价1794万元。超过其相应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最近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须提供1)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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