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天津滨海新区东方卫城文旅配套停车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新区东方卫城文旅配套停车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2026-09-1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东方卫城文旅配套停车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滨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北塘片区东方卫城东侧P1、P2地块,总用地面积34614m,规划建设停车位1166个,配套建设智慧道闸系统、高清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新区东方卫城文旅配套停车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新区东方卫城文旅配套停车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6时00分
文件费:500/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