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苏通环化工有限公司(涟水水务)除氟剂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6年度】江苏通环化工有限公司(涟水水务)除氟剂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6-02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通环化工有限公司(涟水水务)除氟剂药剂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企业自等,
招标人为江苏通环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2.2项目规模: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为3.5万吨/日。
2.3交货期限:供货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计划自2026年10月 20日起执行,合同采取每年一签方式,实际开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人每次接 到招标人供货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江苏通环化工有限公司(涟水水务)除氟剂药剂采购,除氟因子≥1.1m g/L,详见附件
2: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
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4)无论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均须提供所供药剂的生产制造商的以下证明材料:
除氯剂药剂或聚合氯化铝药剂的环评批复(或备案登记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或环评手续豁免的除外(须出具相 关证明文件)。
环保验收文件:采用政府验收方式的须提供环保验收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采用自
主验收方式的须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https://cepc.lem.org.cn/#/1 ogin)”网站项目信息自验情况相关截图;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或 环评手续豁免的建设项目或提供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无需提供环保验收文件。
③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不产生污染物的除外。
④生产能力证明:所投产品的实际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主要生产设施现 场照片、生产组织方式(如如何生产、生产原料、工艺及反应时间等)、实际产能说明等。
(5)投标人所投产品实际产能不低于3万吨/年(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该产能为其代 理的生产制造商的产能)。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除氟剂 或聚合氯化铝药剂的已完成的合同业绩或正在履约的合同业绩,且任意一个周期年有效业绩 实际已完成累计供货量不少于8000吨。
(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发
票(提供的发票对应的累计供货量满足上述的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
绩清单;
(2)本项目不对“周期年”开始日期作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合同业绩
汇总表”。投标人根据各自公司情况仅填报并提供可证明满足业绩供货量要求的发票即可,
未填写“合同业绩汇总表”或发票显示供货量累计不足的将直接做废标处理!
(3)合同未体现明确供货日期的,供货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发票时间需与合同
对应,若发票开具时间在合同周期之外,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版情况说明,证明该发
票实际是该供货合同开具的,投标时未提供该证明材料,合同期外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
(4)若投标人提供的为聚合氯化铝业绩,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版证明文件,证明该药 剂用于除氟工艺,若未提供此证明文件,聚合氯化铝业绩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
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0日1 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
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3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郑 工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