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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新港路)等2项施工总承包(标段二:荔湾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花地大道等4子项)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海珠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新港路)等2项施工总承包(标段二:荔湾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花地大道等4子项)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9-0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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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东

海珠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新港路)等2项施工总承包(标段二:荔湾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花地大道等4子项)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1-440105-04-02-392670,2601-440103-04-02-841583
投资项目名称 海珠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新港路)等2项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海珠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新港路)等2项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海珠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新港路)等2项施工总承包(标段二:荔湾区老旧主干管网改造工程(花地大道等4子项)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标段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标段二位于广州市荔湾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改造共5个子项,共计改造供水管线约34.57公里。各标段具体工程量如下: 标段一:工程量为改造新港路子项DN20-DN1200供水管约19.4公里。 标段二:工程量为改造花地大道、龙溪大道、龙溪中路和荔湾路4个子项DN20-DN1200供水管约15.17公里(其中,包含内衬修复DN300-DN800供水管206米)。
招标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施工内容,包括实施供水管道基坑支护、开挖、沟槽回填、土建施工、非开挖内衬修复、管道吊放、管道安装、试压、冲洗、消毒、开叉接驳,供水设施及智能监控(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内的智能监控设备及图纸外发包人要求增加的智能监控设备等)设备安装调试,旧管废除(注浆及截塞),交通疏解,交通影响评价,绿化树木保护或迁移,管线迁改(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等重点设施除外),临时路面修复、永久路面修复,不含桥梁监测、房屋鉴定,具体工作量以经审图单位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承包单位应做好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外)、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责任范围内的工程保险投保等);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完成项目建设范围内临近设施(含地下管线)查探与保护、绿化树木保护或迁移,各类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报审,组织超危大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负责交通疏解方案编制及实施、交通影响评价、管线迁改(燃气、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除外)工作,不含桥梁监测、房屋鉴定,配合本工程各项占道开挖、报批报建等工作,负责项目相关沟通协调,负责施工全过程管理,含竣工图绘制、工程验收及移交、耗水费代缴、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竣工备案、各类专项验收、质量验收、联合验收及资产移交等。 (2)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一般承包人能实施的管线迁改(如给排水管迁改),该部分由承包人负责相关管线迁改工作,管线迁改费用在合同暂估价中计列。如遇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等重点设施,应积极协调对应的管理部门,配合开展安全评估(如有)及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监测(如有)等工作,负责配合相关管线迁改等施工过程管理,以上过程管理配合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在本项目水表迁改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现状地面、墙体、路面、绿化及其他既有设施损坏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按原样、原标准、原材质进行修复(修复质量须满足相关规范及使用要求,修复后外观、结构、功能应与周边环境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明显色差、破损及质量缺陷),恢复至施工前原有状态,以上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商铺用户,承包人应积极与商家进行协调并减少对商铺经营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发生破坏的须进行修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3)开工前准备:①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放线工作,做好地下管线会签交底。②负责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含交通疏导流量评估)报项目所在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意见,配合道路安全评价单位根据道路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道路安全评估并出具项目涉路、桥梁、隧道、地铁等安全评估报告,取得本项目涉路、桥梁、隧道、地铁等权属单位的意见。③按照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专项施工组织方案、路面修复方案等,报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并取得项目占道挖掘申请等行政许可。④承包人负责办理本项目质量登记监督备案及并办理取得项目监管部门的开工批复。⑤项目涉及地铁、河涌、国防通信光缆设施、城市绿化等(保护)范围的,承包人应配合编制专项评估及保护方案,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⑥承包人应做好各项水务质监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落实行政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围蔽等要求。 (4)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工程、起重吊装及有限空间作业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如深基坑工程等。 本工程危大项目清单如下:基坑工程、起重吊装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具体的危大项目清单以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中的《施工安全生产专篇》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和环节”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5)涉及市政道路永久路面修复如遇产权管理单位另有要求,必须按政府文件执行,后续通过变更,另行委托实施、并于施工合同中核减相关费用。 (6)临时路面修复涉及的二次刨铺,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建规范〔2019〕2号),承包人应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如有其他需要专项论证的,由承包人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具体工作量以经审图单位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竣工工期769日历天,施工工期:589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26年10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267.40079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资格要求: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规〔2025〕3号文的规定) 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对应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6年7月或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1.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1.9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3〕1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与投标的名单。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施工协议书。联合体施工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满足其所承担工作所需的本公告规定的相应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与企业库信息库中的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9-08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8 08: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8 08: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9-28 08:30:00 开标地点 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熊工 联系电话 020-87159059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德兴、郑锦旭、唐苏辉、徐茂盛、吴天晖、宋晋刚 联系电话 1568114226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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