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6-189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投资,
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招标内容: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深入实施助推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招标人数字技术在高校中的应用步伐,加速落实GBC+高校场景建设,提升教育客户对招标人品牌的认可度,促进银校双方资源共享,招标人拟与上海财经大学开展银校合作项目。本次银校合作包括:①“智能财务与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②“校园项目管理系统(一期)”项目;③“校园融媒体与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助力学校全面发展数字化转型建设。
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4.项目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上线,210天内完成验收。
5.免费质保(维保)期:本项目硬件设备承诺免费质保(维保)期至少5年,软件承诺免费质保(维保)期至少3年。
6.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64.65万元(其中“智能财务与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非设备投入229.
80万元、“校园项目管理系统(一期)”非设备投入49.95万元,以及“校园融媒体与服务一体化平台”设备投入13.50万元和非设备投入71.40万元,此四项单价均控制在各自限价以内。其中,“校园融媒体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设备部分中,100寸显示屏单价(限价2万元)及高性能工作站单价(限价2.5万元)也均控制在各自限价单价以内)。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①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②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③未被招标人依据《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8.本项目■不接受口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得转包,不得未经过招标人允许擅自分包。
以上内容1、2项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3、4、5、6、7、8、9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00:00到2026年09月14日16:00:00,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郑 工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