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泸西县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入围公告
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泸西县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入围公告
(招标编号:HHBH20260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西县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具体详见各车型费用,招标人为泸西县机关事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在单位保留车辆及公务用车平台车辆无法满足公务需求时,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关于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精神,并遵循《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确定具备资质的小微型客车、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为社会车辆租赁服务提供备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西县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西县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上述①-
④项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3年(含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或刚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上述①一项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或成立刚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或成立刚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查询);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要求及申请人资格要求
1.租赁车辆要求:
1.1.数量与类型:投标人需能提供不少于10辆9
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用于本项目服务。车辆类型为燃油或新能源动力的轿车、
商务车、越野车(含SUV)等,以形成合理搭配,满足不同公务出行需求。
1.2.车辆来源:所有服务车辆均为国产车或合资车。
1.3.配置与标准:须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具体如下:
(1)轿车:单价不超过18万元、排量不超过1.8升。
(2)商务车:单价不超过25万元、排量不超过3.0升。
(3)越野车(含SUV):单价不超过25万元、排量不超过3.0升。
(4)车况: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技术状况良
(4)车况: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技术状况良好,外观整洁,内饰干净,各项设备设施运转正常。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年(或行驶里程数在合理范围内),确保车辆性能可靠。
(5)保险:每辆服务车辆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其投保的险种及责任范围须适用
(5)保险:每辆服务车辆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其投保的险种及责任范围须适用于车辆租赁运营服务,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以供核查其适用性
a.车上人员责任保障:为车上人员(乘客)提供的人身伤亡责任险,每座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b.第三方责任保障: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c.车辆自身损失保障:须购买足额的车损险。
(6)车辆权属与使田性质.投标人田干木项曰的车辆必须为投标人白右车辆。
且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必须为“租赁”。投标时须提供拟投入车辆的机动车 行驶证复印件以供核查。
(7)车辆安全运营管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台 账和车辆维修保养台账,用于证明该批投标车辆的日常安全管控及车况合格, 便于行业部门监管。
2.管理与合规要求:
2.1.中标人须服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管理,在中标后及时为所有符合条件纳入 服务范围的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并接入云南省公务用车“ 全省一张网”监管平台。
2.2.中标人须按照拟提供车辆的使用年限、车辆状况在中标单价范围内确定每 辆车辆的使用单价,并录入云南省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监管平台,实现“ 明码标价、一车一价、同车同价”,作为车辆使用单位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3.服务保障要求:
3.1.中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应急救援和客户服务体系, 能够提供7x24小时服务响应,确保公务用车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3.2.汽车租赁服务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及每年按时参加红河州安 全生产技术中心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运营、调度、财务等职能人员负责与 采购单位对接,处理车辆调度、费用结算、问题协调等事宜。
3.3.汽车租赁企业必须取得行管部门(交通局)要求的质量信誉考核并完成达 标,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未参与考核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3.4投标人须确保其为本项目车辆购买的保险持续有效,并承诺在服务期间发生 保险事故时,负责全程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履行报案、索赔及理赔协助等义务
,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保障用车单位权益。
(二)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要求及申请人资格要求
1.租赁车辆要求
1.1.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均为供应商自有(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所
有人为准):
1.2.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必须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
1.3.所有服务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通过定期审验,车容车貌整洁,内饰完
好,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等设备齐全有效;
1.4.申请人须承诺,如获得入围资格,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技术规范,为拟投 入本项目的服务车辆安装与“红河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兼容的北斗 定位终端,并确保数据稳定接入该平台,接受统一监督,以实现“用车申请、 调派车辆、出行服务、费用结算”全程信息化管理。相关设备及安装费用由供
应商承担。
1.5.车辆必须足额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 险(每座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200万元)。保险须在服务期内持续有效。
1.6.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车辆,其《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 距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得超过8年。
2.企业主体资质:
2.1.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明确包含“
包车客运”;
2.2.
在“全国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质量信誉考 核中,最近一次考核结果须达到AA级(含)以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 )未参与考核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3.驾驶员队伍资质:
3.1.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车型对应的A1
类驾驶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旅客运输类);
3.2.驾驶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驾驶相应车型的驾龄,身心健康,无吸毒史及犯罪记录,近3年内无
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3.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有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关系合法合规,无论 采用何种合法的用工模式,供应商均须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安全行车、行为 规范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承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并提交相应的《驾 驶员用工合法性及责任承担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费用:每 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联系人:郑 工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