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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6-09-1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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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河南

[服务项目]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SJWDL2026-03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36.27万 元,招标人为许昌市魏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投资约693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1.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完成800亩温室大棚的建设,具体涵盖约 469335.68平方米拱棚温室、53333.60平方米配套硬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二是对2000亩土地实施全面改造,重点开展灌溉 排水、农田输电、农田防护与土壤改良等工程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 筑师证书。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以施工 工程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 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 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③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 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3业绩要求:2023年以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或农田水利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

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 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不能使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资质(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为联合体成员承担专业对应的资质)承揽本工 程,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 资质查询截图。

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或其设计类无法查询显 示的),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 查询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②对于以上3.5.3、3.5.4,投标人未附查询记

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 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

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领取文件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到郑州市高新区枫香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3号楼3楼A304现场获取。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

七、其他

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6)17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2-

411002-04-01-502737,招标人为许昌市魏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SJWDL2026-038

2、项目名称: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693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1.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完成800亩温室大棚的建设,具体涵 盖约469335.68平方米拱棚温室、53333.60平方米配套硬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二是对2000亩土地实施全面改造,重点开展 灌溉排水、农田输电、农田防护与土壤改良等工程建设。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

建安工程费:以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00%;设计费: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的建安工程费 的1%。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全部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及深化设计、设计服务)、设备 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及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协助配合报批报建,完成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备案、项目移交 及缺陷责任期内保修修复等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周期,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9、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施工: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 标准。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 筑师证书。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以施工 工程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 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 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③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 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3业绩要求:2023年以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或农田水利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

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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