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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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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疆

公告-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XG-2026-SG034)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新市区)临时用地新建停车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联创实业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10处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5037m2 。主要实施挖方1.49米(路面结构层0.49米,换填1米),级配砂砾0.2米,水稳 0.18米(水泥含量4.5%),沥青7+4(AC25-7厘米、AC16-4厘米),安装挡车杆 ,道闸,标识标线,路界石,路沿石,监控平台,智能化收费平台。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清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及以上资 格,且需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十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提供本单位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3)资质 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证书。报名时上述资料(1)提 供原件,(2)-(5)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费: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6: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苏 工

联系电话:135 5299 4266

E-mail:135529942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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