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2026年度】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DY-26-03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0万元,
招标人为大石桥市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类、鸡蛋;(002)干鲜调料、海产品、香肠、豆制品、洗涤用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蔬菜类、鸡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根据投标人经营类型实行分类资质审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最新规定,区分食品经营许可与预包装食品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按自身经营主体类型提供对应有效资质材料,证书、备案凭证均须真实有效、可查询核验:
1、生产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项目采购食材品类,证书状态合法有效。
2、贸易/经营/配送型企业投标人:实行分类合规管理,①经营散装食品、热食制售、生食类食品、自制饮品等需许可类食品项目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对应经营品类②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已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可免于备案,提供原有有效证书即可。
3、仅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投标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仅从事 未经加工、分装、清洗、包装的初级农产品(生鲜蔬菜、鲜果、原生畜禽肉、原生水产等) 销售的,无需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但须出具《食用农产品经营情况专项声明》,承 诺无食品加工、分装、二次包装等经营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售价:每包组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联系人:郑 工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