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扩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996.02m,其中地下消防水池面积328.02m;新建硬化地面700m;对原有旧厂房破损窗户、监控、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并完善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6]141号);
3、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出具近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出具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以上网页查询记录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时间),开标现场查询核实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源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源县
七、其他
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6CS-1007
项目名称:新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33009.62元
最高限价:3633009.62元
采购需求: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6]141号);
3、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出具近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出具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以上网页查询记录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时间),开标现场查询核实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源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源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