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调整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JJCG-2026-44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轨道交通2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调整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展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投融资情况、线路分段开通及相关边界条件变化的尽职调查;分析研究分段开通模式、调节机制及执行方案;依据融资结构及投融资边界条件变化,开展项目所需的全面财务测算,并进行量化对比、机制设计、方案编制,对核心指标的拆分等提供专业意见;编制轨道交通2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组织专家论证会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协助谈判并配合完成补充协议的审批及签订;完成必要的论证、信息填报、资料整理归档等相关PPP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调整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须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备案咨询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或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7月至9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说明函或其他相关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且没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无不良从业、违规执业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服务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同时以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7、提供股权结构认定及承诺书,提供投标人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截图提供承诺书,须承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项目概况:天津市轨道交通2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起点设在津晋高速公路北侧的新城六站,终点至营城街站,线路全长43.7公里,共设车站24座,概算投资341.97亿元。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