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004001001 |
| 标段名称: | 武定县猛果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22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05 08:30 |
|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653.3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猛果河治理涉及猫街段17.2km,高桥段13.72km,田心段8.71km,东坡段19.95km,综合治理长度为59.58km,左、右岸共新建堤防23.34km,新建护脚、护岸49.26km,新建机耕桥9座,人行桥4座,新建穿堤排涝涵管(洞)163座,涉水汀步12座,新建110座下河台阶。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9105.6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6653.34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即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预算、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等采购及管理。
(3)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堤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永久及临时建筑工程,以及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武定县猫街镇、高桥镇、田心乡及东坡乡。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人员)。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要求。 |
| 其他: | 1.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4.1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4.2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
4.3项目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4.3.1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地质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测量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水文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
4.3.2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3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
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23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6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2-05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