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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6-01-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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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沧开发经发批字【202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2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4863.08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敷设污水管网1226米,雨水管网1688米,消防管网1268米,给水管网1280米。建筑面积58455.03平方米,包含标准化厂房4座建筑面积49703.45平方米,孵化器建筑面积7010.65平方米,孵化器配套面积1740.93 平方米,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001.71㎡,小库房群建筑面积1204.05㎡,4个门卫建筑面积102㎡。 计划工期: 9个月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期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6 09:002026-01-2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5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吴工,联系电话:0317-20256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电话: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昕昱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经济开发区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华元一世界一期华元大厦11层1101号房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317-3093916

电话: 0317-202568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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