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沙兰河(三期)治理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
宁安市沙兰河(三期)治理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304G2601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水利技术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宁安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安市沙兰河(三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报告、概算书、预算书、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阶段现场设计、初步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安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十五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黑水发(2025)71 号)文件要求,现对宁安市沙兰河开展勘测设计相关工作。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成果,并根据进度要求提供其他阶段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工程勘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近 3年指 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仅需提供承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仅需提供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6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宁安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3-7689112
招标人:宁安市水利技术保障中心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0453-76252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833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451-51091899
电子邮箱:hljzs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