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2026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暖通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冷源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招标」2026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暖通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冷源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C26A15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暖通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冷源设施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2026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暖通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冷源设施维保服务
2.服务地点:
(1)金桥数据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龙沪路399号
(2)外高桥数据中心(技术大厦):上海外高桥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1号
(3)陆家嘴数据中心: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3.服务时间:
(1)金桥数据中心冷源设施:2026年6月1日(暂定)至2027年5月31日(胶球装置(珀蓝特)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外高桥数据中心(技术大厦)冷源设施:2026年6月1日(暂定)至2027年5月31日
(3)陆家嘴数据中心冷源设施:2026年6月1日(暂定)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限内,如招标人对外高桥数据中心(技术大厦)末冷源设施暂停使用, 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提前终止末端冷源设施的相关维保服务(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特殊保障等),冷源设施维保服务相关费用按照合同所附报价表 和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以及中标人实际提供服务期限进行结算。
如合同实际签署日期晚于暂定起始日期,实际起始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采购预算金额(含税):6819800元
5.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含税):6819800元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1个子目。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6 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暖通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冷源设施维保服务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保险、石 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招标
活动。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同一集 团自身、或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 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觉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配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活动。投标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 次投标: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销售代表在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时存在行贿等违反廉洁要求的记录;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是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中层 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 般员工,其本人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创始人、股东、任(兼)职人员、顾 问、本项目授权代表;
(7)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中 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 一般员工,以上类型离职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为投标人的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
3.投标人须如实填报《离职人员信息披露表》和《离职人员近亲属信息披露表 》。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 应依法承担责任,以避免招标人因此遭到指控或遭受损失。
5.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还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文件规定或允许的制 造商提供货物及服务不视为分包)。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分支机 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 ,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8.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以及非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良供应 商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不得参与本 次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
10.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签署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廉洁承诺书 》。
11.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一 个冷源设施(包括类似冷机、水泵)维保服务案例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 页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 或其他证明材料,且合同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服务内容为冷源 设施(包括类似冷机、水泵)维保服务,招标人有权保留核查的权利。
注:
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 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加盖公章。
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招标公告中《保密承诺函》(签字盖章)进行报名,邮件中注 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152-1057-6251
E-mail: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