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招标」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金沟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100%。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_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_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境内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图 纸、工程量清单内容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_1个标段,即:_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生
活生态供水管线项目
2.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类)。所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水利工程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完整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竣(完)工验收证明 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所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 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 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2年-2024 年或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 好的信誉,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 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黑名单”中。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 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 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26_年04_月23_日_10时至_2026_年_05_月_13_日_19_时(北 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套, 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_年05_月14日11时00_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152-1057-6251
E-mail: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