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标讯:东莞市御花苑外国语学校凤岗天安校区(高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标讯:东莞市御花苑外国语学校凤岗天安校区(高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YC2026-16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御花苑外国语学校凤岗天安校区(高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具体预算金额,招标人为东莞市御花苑 外国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具体预算金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材配送服务;(002)食材加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 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002食材加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 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