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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更新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更新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28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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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龙江

「公告」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更新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CCG2026-03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更新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22.7万元,招标人为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免疫生化流水线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更新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更新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 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 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②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 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 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 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或药监局网站截图:如属 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

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型号与证书上产品型号须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13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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