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BRT‑2026‑105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80000 元,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HBRT‑2026‑1052;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0000 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采购需求: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交付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3.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期限:2026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发送至邮箱完成报名。报名时间结束后统一发放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45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45 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