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EDARH-2026-35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立本远方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2个标段兼投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002)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002立本远方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