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静海区青少年交流中心等文旅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静海区青少年交流中心等文旅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6-5-1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青少年交流中心等文旅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光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青少年交流中心等文旅项目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照明、防火分隔设施、消防水泵、排烟设备及消防室外管网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清单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青少年交流中心等文旅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区青少年交流中心等文旅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成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五)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