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7项目”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张家窝镇片区花岗岩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117项目”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张家窝镇片区花岗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6-1-2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西青区
一、招标条件
本“117项目”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张家窝镇片区花岗岩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盛世飞扬苗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7项目”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张家窝镇片区花岗岩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7项目”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张家窝镇片区花岗岩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7项目”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张家窝镇片区花岗岩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承诺与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含投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含投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提供截
图日期在发布公告开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15时00分到2026年09月14日15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