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外排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外排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外排处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盛鑫煤业产能150万吨/年,年度煤矸石量约25万吨,现需完成煤矸石外排处置。负责盛鑫煤业煤矸石外排处置服 务,煤矸石处置场地必须合法合规,具有该处置场地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等文件,处置场地必须具备相应处理资 质,负责排矸场的绿化、回填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或结算价格达到中标单价乘以25万吨为止,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质量:符合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外排处置服务提出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
求";
2.2招标范围:盛鑫煤业产能150万吨/年,年度煤矸石量约25万吨,现需完成煤矸石外排处置。负责盛鑫煤业煤矸石外排处置服务, 煤矸石处置场地必须合法合规,具有该处置场地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等文件,处置场地必须具备相应处理资质, 负责排矸场的绿化、回填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 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B、投标人须具备合法合规的煤矸石处置场地,并具有该处置场地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
C、业绩要求:自2024年9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煤矸石处置服务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 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D、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2日9:00时至2026年9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