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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发布-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1-05
城市:浙江

项目发布-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浙江

一、项目编号:(2026)JH10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内容|供货期限|服务机构|预算金额(人民币)|

|1|食堂食材采购|1.米、面、油、调料、干货等类;2.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鲜品)、冷冻品(禽类、水产)类等;3.蔬 菜、水果、禽(鲜品)、蛋、豆制品等类。|两年(6个月轮换一次)|2家|130万元/年;两年合计260万元|

|2|超市供应|日用百货、粮油米面、食品饮料、文化用品、小礼(饰)品、水果等。11l

说明:

1.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参考数据。本次协议期限的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协议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 量或金额。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食材等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当1家或2家 供应商质量考核获满意认可的,在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获认可的供应商可签订下一年度的延续服务合同,直至项目服务期 满;对质量考核不满意、不被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当质量考核不满意、不被认可的供应商达到1家或2家时,采 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拟提供食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符合卫生管理及食堂管理的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六、磋商公告时间及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

1.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浙江金华市。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相关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以现金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19日10:00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 理)。

十、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采购将于2026年11月19日10:00在金华市举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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