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标采购信息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7×24小时

采购招投标网

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

2026咨询-同兴镇板石河、龙母河河道水毁治理的采购公告

2026咨询-同兴镇板石河、龙母河河道水毁治理的采购公告

2026-11-06
城市:辽宁

2026咨询-同兴镇板石河、龙母河河道水毁治理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S20261106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同兴镇板石河、龙母河河道水毁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4,299.30元,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同兴镇板石村、龙母村共治理河道400m,新建浆砌石挡墙468m,新建固滨笼挡墙50m。其中:龙母村2组A段治理河长159m,新建1.1m高浆砌石挡墙159m;龙母村1组B段治理河长191m,新建1.3m高浆砌石挡墙309m;板石村c段治理河长50m,新建3.4m高固滨笼挡墙5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兴镇板石河、龙母河河道水毁治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兴镇板石河、龙母河河道水毁治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身份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14时0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