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采购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项目磋商公告
2026-01-1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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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GD-2026-YS-001)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采购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2、项目内容及预算:
3、简要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货物不允许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材料或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而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女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月届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格式“资格声明”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关内容)(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月27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阳江市江城区
3、磋商时间:2026年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阳江市江城区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经理 17800272717
E-mail:zmlds717@126.com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采购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2、项目内容及预算:
3、简要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货物不允许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材料或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而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女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月届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格式“资格声明”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关内容)(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月27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阳江市江城区
3、磋商时间:2026年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阳江市江城区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经理 17800272717
E-mail:zmlds7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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