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GP-2026-B-43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9.40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餐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 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 或《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证》等具备生产和经营清真食品的资格证 明文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 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
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