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XY2026‑Q‑G‑0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消防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6.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维保内容及范围: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本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涵盖全院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系统:(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B)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C)消火栓灭火系统(D)防排烟系统(E)防火分隔系统(F)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G)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H)灭火器(I)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J)防火门监控系统,(K)电气火灾监控系统,(L)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系统,(M)消防电梯系统,(N)厨房灭火系统等。2.维保内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修、零部件更换、故障排除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消防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相关资质或有效备案凭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 3.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4.获取采购文件:以下报名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4.7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相关资质或有效备案凭证。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LHZXY2026‑Q‑G‑016 2.项目名称:消防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消防技术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7.成交数量:1家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不能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