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2026年度】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V2026-C-2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2.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桥区新华中学和苑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6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 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 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 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郑 工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