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M招2026-08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智慧政法金融服务支撑平台
项目:(002)智慧审判及案款闭环管理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政法金融服务支撑平台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 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有依法 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法院判决 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 供应商清单;
6.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 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全辖本项目项下委托,不得接受委托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 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 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7.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 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 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 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 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 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 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合同、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郑 工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