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福建莆田第二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讯|福建莆田第二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第二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L[GK]20260989
项目名称:莆田第二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80000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品目号1-1,采购标的:食堂委托用工服务,数量:1年,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所属行业: 餐饮业,年度预算金额:4980000元/年。报价要求:加工类食品每月服务费按不高于加工类食品营业额(含当月进货大米金额) 的24.8%收取;非加工食品服务费报价比例不得超过加工食品服务费报价比例的50%,且不得超过非加工食品营业收入的4.9%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 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2)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须 提供有效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 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