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昆明市晋宁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NGZYK-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晋宁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4.557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源康城市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完成昆明市晋宁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2.2采购内容:完成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清运站设备维修、除臭、消杀服务工作,主要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垃圾清运车、垃圾装卸、打扫垃圾清运站、垃圾清运现场管理、人员调配、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提供劳保用品、垃圾清运站(北苑站、中和站)设备维修保养、垃圾清运站(北苑站、中和站)除臭、垃圾清运站(北苑站、中和站)消杀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数量调整的权利,服务方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数量调整的权利,服务方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3采购规模:约164.5575万元。
2.4服务期限:12个月。
2.5服务地点:昆明市晋宁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管、验收要求。
2.7最高响应限价:88.95元/吨。响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驾驶人员薪酬、劳务人员工资、人
工费、油料费、违章罚款、劳保用品、保险费、税金、风险费、利润、垃圾清运站设备维修保养、垃圾清运站除臭、垃圾清运站消杀等完成项目所需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晋宁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文件。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等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且必须为响应人正式员工,提供与响应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响应人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拟搭载项目人员不低于31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包含管理人员兼安全员不低于1人,驾驶员不低于8人,场地保洁及上车人员不低于18人,中转站值班人员不低于2人,中转站操作人员不低于2人。
3.4信誉要求:
(1)响应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书面声明。
(2)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若响应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谈判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总公司或其各地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并提供声明函。
3.6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文件每份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禁止私对公汇款),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