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河南省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河南省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GL[X2026]0903-5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25000.00元,招标人为新 县第三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采购内容为: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猪肉、禽肉等)、鸡蛋、蔬菜(含豆制品)、调料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提供开户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 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 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 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竞争性招标 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 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 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 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L[X2026]0903-54
2、项目名称: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25000.00元最高限价:2125000.00元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
|1|ZGGL[X2026]0903-54|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125000.00|212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采购内容为: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猪肉、禽肉等)、鸡蛋、蔬菜(含豆制品)、调料等(具 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3服务期限:2026至2027学年度。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提供开户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 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 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 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
3.方式: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竞争性招标公 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并 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 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