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标采购信息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7×24小时

采购招投标网

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

关于2026年度: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关于2026年度: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2026-11-01
城市:贵州

关于2026年度: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YCZX2026-1009)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安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0.00万元,招标人为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6,200,000.00,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上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蔬果类采购;(002)干调类、副食类采购;(003)鲜肉禽肉类采购;

(004)饮料类、奶制品类(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

(005)米面粮油类、米粉面条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蔬果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上述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一标段,蔬果类采购资质要求:

投标人仅供蔬果类食用农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蔬果类供货溯源合规承诺函”,详见格式。若投标人同时供应腌制果蔬、调味果蔬制品等食品类货品的,须另行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cg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002干调类、副食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上述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2)二标段,干调类、副食类采购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若投标货物包含散装食品销售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食品生产企业,仅销售本企业自产食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同时经销非本企业生产食品的,仍须提供对应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若经销货物含散装食品的,则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cg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003鲜肉禽肉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上述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3)三标段,鲜肉禽肉类采购资质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鲜肉禽肉类供货溯源合规承诺函”,详见格式。若投标人同时销售预包装肉制品、熟食等食品类货品的,须另行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若投标人为畜禽屠宰生产企业的,所投鲜肉禽肉类为本企业自产屠宰产品的,须提供对应品类有效期内定点屠宰证书。若投标人同时销售预包装肉制品、熟食等食品类货品的,须另行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c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004饮料类、奶制品类(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

(004饮料类、奶制品类(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上述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4)四标段,饮料类、奶制品类(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许可/备案范围均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②投标人为食品生产企业,仅销售本企业自产食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同时经销非本企业生产食品的,仍须提供对应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许可/备案范围均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005米面粮油类、米粉面条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上述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2)五标段,米面粮油类、米粉面条类采购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若投标货物包含散装食品销售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食品生产企业,仅销售本企业自产食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同时经销非本企业生产食品的,仍须提供对应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若经销货物含散装食品的,则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c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

文件售价:每个标段800.00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编号:YCZX2026-1009

2.项目名称: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200,000.00,大写:人民陆佰贰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6,200,000.00,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上浮;资金来源

为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6.采购需求:本项目按采购内容择优选取5家供应商,为安顺开发区长水大洋实验学校提供食堂大宗食材定点供应服务,供货涵盖蔬果类、干调类、副食类、鲜肉禽肉类、饮料类、奶制品类(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米面粮油类、米粉面条类等全品类食材。本项目共有5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联系人:张工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