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QZ2026-83-2
2.项目名称: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政府投资财政资金22.28万元(非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项目)
5.最高限价:22.28万元(超过本次采购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以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为标准,以落实信访 工作“五个法治化”要求为主线,以”实质性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依托海南省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一期项目 信息化成果,将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智能技术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基于法治化流程促进“双向规范”,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化解能 力,以智能化技术提升办理质效,以数据可视化分析促进全省信访工作研判与调度,以数字化监督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统筹能力, 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自动化、标准化、平台化、可视化,推动形成海南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格局。信访业务智 能辅助系统项目(二期)拟通过打造“3+1”智能信访体系,助力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具体内容如下:
(1)现有应用系统法治化功能拓展和优化升级。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对现有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拓展和优化升级,全面支撑 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迫责、维护秩序各环节,保障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落地见效。具体包括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 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法治化智能报表、信访工作考核系统升级、电子签章、智能问数、国家信 访业务联动联办系统升级共10个系统模块。
(2)新建多源信访业务数据融合子系统。加速推进全省信访数据的融合应用,促进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 纪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全省范围内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具体包括多源系统对接、多源数据共享平台、涉法涉 诉信访协同处理、检举控告类信访闭环管理4个系统模块。
(3)新建信访晴雨表子系统。通过电脑、大屏、手机以图形、图表等形式,全面呈现信访工作态势以及信访法治化成效,实现信 访工作业务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过程全公开,数据全口径实时展示、层层钻取、综合汇集,实现对访量、访情、领域、关键 人、重点事等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图谱式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实时监测预警提供更为强大的技术 支撑。包括信访形势总体分析、信访法治化成效分析、源头治理分析、积案化解分析、督查督办分析、重点事项分析、工作质效 分析、信访专题分析、信访形势预警预测、综合分析报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分析、信访关联分析、信访随行助手、信 访纯案画像分析14个系统模块,同时配套新增展示大屏及信访随行助手终端。
(4)新建数智能力支撑子系统。数智能力支撑子系统运用A模型能力,整合信访工作法治化各类应用所需能力,将数智化手段深度融入到业务系统中,具体可概括为信访Al能力、法治化能力、大数据能力,为各类应用赋能。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 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编制,收到评审意见和建议后3天内完成终稿的提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 局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 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 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 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签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已由总公司授权 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其总公司及其他分公司也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格式提供)。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和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 录的声明函(根据格式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将于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其他资格条件:
(1)提供《供应商诚信守法承诺书》(根据格式要求内容提供)。
(2)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赔行为承诺书》(根据格式提供)。
(3)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根据格式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或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5日08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海口市。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不支持邮寄。
4.报名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换更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海口市。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HNQZ2026-83-2。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信访业务智能 辅助系统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28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信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